家庭暴力,女性不能承受之殇

所属类别: 人文 | 作者:一汪清泉 | 来源:  |  2016-01-28 17: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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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家丑不外扬”、“法不入家门”等传统观念在法律面前不断瓦解,但家庭暴力问题在基层尤其是农村依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有的甚至造成了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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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晏凌羊

小姨被家暴死那一年,我上高三。她的死带给我很大的心理阴影,因为她是妈妈的妹妹们中,跟我走得最近的。当时她的死,对我最直接的影响是左右了我高考填报大学专业的选择。

那会儿我血气方刚,天真地以为“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是很酷的一种行为,所以大学专业直接填了“法学”。学的法理越多,我越是对这个国度失望。我发现,我们无能为力的很多问题不是法律本身出了问题,而是制度的问题、执行力的问题、社会观念的问题。最近看把董姗姗家暴死的男人只判了六年的新闻,再次深感司法的苍白无力。董姗姗有过八次报警记录,甚至曾经在外租房躲避,但最后还是被杀了。

董珊珊,26岁,北京人,2009年10月19日因家庭暴力死亡。——如此简短的描述,无法概括这个年轻女孩生前曾经历的惨痛和绝望,身后的判决也难令她瞑目。

董珊珊与丈夫王光宇于2008年下半年结婚,2009年3月,她第一次向家人和警察披露婚后经常遭到王的殴打。从这时到她死亡,短短几个月中间,她及家人曾先后八次向警方报告王的暴力行为,曾提起过离婚诉讼,也曾经离开亲人独自在外租房躲藏,但所有这些努力都未能挽救她的生命。王光宇曾这样描述对她的最后一次残酷殴打:“用拳头打她,用脚踢她,从卧室门口,一直踢到床上,哪都打、哪都踢,直到她倒在床上为止,也不知道踢了她多少脚。”这次或许致命的殴打发生在2009年8月5日,董珊珊于8月11日逃出,8月14日住院治疗,两个月后去世,尸检认定死亡原因为“被他人打伤后继发感染,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董珊珊的朋友及父母也透露,董珊珊不仅长期被殴打,而且还被王光宇逼迫夜晚脱光衣服扒在客厅无窗帘遮挡的落地窗上,用强光照着,长达2个小时,让其倍受侮辱。2010年7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王光宇仅以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王已放弃上诉,检察院抗诉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此案的刑事判决部分已经基本定谳,一条生命只“值”六年六个月的徒刑,这就是法院为家庭暴力核算的代价。

家暴在中国的犯罪成本极低,因为司法机关倾向于把家暴杀妻、虐待家庭成员当成内耗的激情犯罪,只要不向外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就都当作家务事处理。司法机关最通常的做法是“出了人命你再来找我,没出人命你们就各让一步回家洗洗睡吧”,社会组织帮助弱势妇女的力度不够,再加上舆论二次伤害“你嫁给这种人就是眼瞎了不值得同情,你不自救一定是你懦弱你犯贱你有受虐倾向”,让这部分女性掉入万劫不复的火坑。

妻子被家暴死,丈夫最高判7年(刑法第260条),服刑几年后照样可以出来结婚生子,但若妻子反抗家暴把丈夫弄死,就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最高可判死刑。我们去暴打一个路人,可能都会面临赔偿,但暴打自己的家人,却一而再、再而三被全社会忽略。

我的小姨不是没有抗争过,但面对求饶的丈夫和尚在襁褓中的孩子,她选择了隐忍。等她意识到必须逃离的时候,为时已晚,最后连命都没保住。她的死带给我很大的心理阴影,也深深影响了我的婚姻观:一旦发现男人挑战了你的底线,就决不给他第二次机会。一再纵容,只会后患无穷,而且,万万不可为孩子放弃底线。

小姨在世时,经常被她丈夫打得鼻青脸肿,伤痕不好不让她出门。小姨死的时候只有24岁,她的孩子不满一岁。派出所说是“自杀”,但等娘家人和警察赶到的时候,她的尸体已被火化,真正的死因成为了迷。面对她的死,16岁的我竟什么都做不了。如今,我三十岁了,面对同样处于这种生活境况的女性,我同样什么都做不了。我很难过一开始怀着对法律满腔热情去学习的我,最终不得不在现实面前败下阵来。

在某法院旁听期间,我还看到妻子因家暴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丈夫不肯离、当庭认错态度良好,法官劝和不劝分没判离,结果出了法庭大门,丈夫就把妻子揪起来按到地上暴打,边踢打边吼“我让你告!我让你离”,妻子被打得满脸血,旁边人全傻站着,一个都不敢插手。

2011年,一个家喻户晓的案例是,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前妻Kim在微博上晒出被丈夫打得淤青的脸和流血的耳朵的照片,可Kim的小姑子劝她不要再激怒她的丈夫,而警方劝她回家,好好休息一下。

至今,在中国,家庭暴力都不是可接受的离婚理由。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禁止家庭暴力,但条款的定义非常含糊,对惩罚作恶者没有国家标准。洪理达在《剩女:中国性别不平等死灰复燃》一书中称,丈夫作为一家之主有权打老婆,这一观点在中国被广泛接受,尤其是在中国农村。她说,政府一直对草拟相关法律犹豫不决,可能是因为不愿意干涉个人隐私。那么,受害人认为报警不会有任何好处,就不令人惊讶了,毕竟法院的限制令往往很难获得,女性庇护所寥寥无几。对母亲们而言,离婚诉讼意味着失去孩子监护权的风险。受害者反而常常被警方、妇联和知心朋友劝告,在家庭内部解决矛盾。

对这一点,我同意押沙龙的说法:好多人说“哎呀家暴怎么不离开他,怎么不报警”,这都是何不食肉糜的屁话。真嫁给无赖,你让她怎么办?报警?警察也就是来调解调解批评批评;离开他,抓回来接着打;闹离婚,人家不同意,抓回来接着打;如果你娘家没人,你能怎么办?打死你人家最多判2-7年嘛。董珊珊那个案例就是最好的证明。在董珊珊案中,最令人痛心的不是施暴者的凶残,而是系统性的怠慢和姑息,一个又一个个执法者、司法者躲藏在这种系统背后,逃避着问责。

哦,你想问我小姨的丈夫如今怎么样了吗?他后来再娶,但依然不改暴打老婆的恶习,曾割掉后妻的耳垂。后妻的娘家人去质问他,他把刀子架在后妻脖子上,冲所有人大嚷:“谁他妈敢过来一步,我立马杀了她”。没人敢上前,后妻吓得瑟瑟发抖……这样过了几年,终于在一个夜黑风高之夜,她抛下了亲生儿子,逃命去了,至今无人知道她的下落。无赖依然活着,酗酒、吸毒、赌博、嫖娼,现在改为家暴自己的亲娘,但是,他还活着!

对待妇孺的态度,是一个国家文明之根本。一个国家对待妇孺老人弱者的态度就能看出这个国家实质的文明,同时这个国家的妇孺老人的修养更能看出这个国家未来发展的希望和动力,这个文明和修养不是简单上不随地吐痰的文明和修养。然而,如果国情就是这样,我们能怎么办?没有人来渡你,你只能自渡。除了家庭暴力问题外,婚姻中还有很多女性被gay骗婚成为“同妻”,那些被直男癌祸害但不敢离婚的案例更是数不胜数。女性独立、女性权益,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已。

我只能希望,所有的女性都能强大自我,都能明白自己的底线是什么。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所以人都有犯错的可能,而你要明白的是,自己能够承受多大的打击和伤害,早想明白早说清楚早做了断。人跟人的底线不同,有人可以忍受配偶出轨,有人可以忍受家庭暴力,但是忍受毕竟是有限度的,要明白自己的阈值是多少。当然,前提是,你得足够强大,承担得起离开一个男人的所有代价。我也希望,我们的国家能对这类女性多一些司法层面的保护,我们的舆论能对他们多一些的宽容,我们的民众有多一点的敬畏和信仰。

希望董珊珊,是最后一个董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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